









Eb1-B “杰出教授或研究员”移民
Eb1-B“杰出教授或研究员”的要求比Eb1-A“杰出人才”低一些,但是要求由美国雇主来申请。申请人满足专业会员资格或本人著作等六条中的两条,再加上三年以上教学或研究经验即可。移民局对攻读博士期间担任过助教或者研究助理的申请人如何计算三年经验有特别的规定。需要美国雇主承诺将来(可以在申请人获得绿卡后)为其提供长期职位,如“终身教授”或长期研究职位。
最重要的条件:雇主提供长期的教学(Tenured or tenure-track position as a
teacher)或者长期研究职位。(如果您是中国大陆的杰出教授或研究员,但是无法找到美国雇主的话,则需申请Eb1-A“杰出人才”移民。)
对个人的要求:有至少三年的相关教学或者研究经验。并且至少满足以下六条中的两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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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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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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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刊物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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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专业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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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性学术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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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论文或书籍发表
对雇主的要求:雇主可以是大学或者研究所,或者私营雇主。私营雇主要求至少已经雇佣三名全职研究人员,并且该雇主在其行业有所成就。
Eb1-B “杰出教授或研究员”移民申请批准书举例:
加州某知名工程咨询公司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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